外伤性癫痫的药物治疗仍然要依据癫痫发作类型选择药物,以单一药物治疗为主,从小剂量开始,癫痫发作控制2~3年逐渐减量、停药。
一般应根据发作类型用药,如
①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,可选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;
②小发作则常用丙戊酸钠、地西泮或苯巴比妥;
③精神运动发作则首选卡马西平,其次为丙戊酸钠;
④肌阵挛发作则宜选用地西泮、硝西泮或氯硝西泮。
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抗癫痫新药进行治疗,控制发作。
【用药的原则】
是使用最小剂量,控制发作。故剂量应从小开始,逐渐增加到完全控制发作,并根据病人发作的时间,有计划的服药。
最好是单一用药,不轻易更换,有条件可行血药浓度监测,直至完全不发作2~3年,再根据情况小心逐步缓慢减药,若达到完全停药后仍无发作,则可视为临床治愈。
对少数晚期难治性癫痫经系统的药物治疗无效时,则需行手术治疗,在脑皮质电图监测下将脑瘢痕及癫痫源灶切除,约有半数以上的病人可获得良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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